当前位置:晴栀书院>其它小说>跟小孩子谈恋爱> 她的门铃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她的门铃 (2 / 2)

片中的蝙蝠侠在干什么,再蝙蝠侠粉丝群里,已经称得上是神迹。

这还不冲?不冲不是人,今天我就是爬也得爬过去!!!

摸着左口袋的□□和右口袋的真枪,以及心口蝙蝠镖玩具,主要是最后一个,我心里有了底气。

哥谭是一座不夜城,夜晚的马路送走一批人,又迎来一批人。

赶着下班的人紧张地抱着包,低头赶路,总觉得有人要害自己。赶着去上班的神色轻松,他们是熟面孔,一些常年驻扎在街头的混混一般不会对他们下手,徘徊于底层的哥谭人民,有自己的情报网。

像我这样挡住脸,独自走在街头的人也不少,究竟是硬茬还是装腔作势,这就需要精准的判断力。身高、年龄并不是判断的标准,瘦小的孩子握住一把刀也能将人一击毙命。

这也就是我将枪装在口袋的原因,我故意拢了拢外套,好叫口袋里枪械的形状更明显一点,这多半能吓退一部分胆小的袭击者。

剩下的人就不是靠枪就能吓跑的,毕竟这玩意在哥谭不少见。

最重要的是眼神,凶狠的眼神是最不好用的那一种,毕竟都活在哥谭了,谁也不是吓大的。

接下来,作为独自在哥谭摸爬滚打了四年的我,给你们讲讲要怎么做。

平静的眼神最好,要多平静有多平静,即使内心已经吓尿了,腿忍不住酸软发抖,表情和眼神也要有如死尸一般的平静。

哥谭每天都在死人,有人死,就有人为其复仇。

不知道是水质原因还是空气污染问题,哥谭人基因里就带着疯狂。只要生出了复仇的念头,就一定会贯彻到底。这时候神挡杀神,谁拦都不好使。

如果是在绷不住表情,也有另外一种选择。笑吧,使劲地笑。大笑、冷笑、微笑,只要开始笑,就成功了一大半。碍于某个开嘴角项目代言人的功劳,哥谭人对笑这件事颇为忌惮。

毕竟大多数人只是法外狂徒,不是精神病!他们反派也是分门别类的!

谁都跟那小丑似的,不图钱不图权,费尽心思就想见蝙蝠侠一面。

还有那个毒藤女,他们都不想说,一丛阿卡姆越狱就搞环保大抽查,她就该去文明城市考核组工作。

我今天吃太饱了,就不笑了,不然怕一会笑yue了。

我平静地穿过长满了流浪汉的小巷,强行忽视背后虎视眈眈的眼神。变化的霓虹灯光打在身上,带来了一丝阴冷。已经要入冬了,昨天下了场小雨,潮湿的雾气无孔不入,自然卷软软地塌在脑袋上,叫人哪都不爽快。

走过奢华的冰山餐厅,越过三三两两的帮派成员,我始终将自己独立于这份热闹之外,不关注,不好奇。

拒绝了每一次可能产生的搭讪,我孤独地行走在这片奇诡的土地上。身后的影子拉得又黑又长,不与任何人交融,唯有与我作伴。

到了约定的交易位置,我倚靠在冰凉的铁丝网上,将重心转移到背上,缓解走路带来的疼痛感,静静地等待那个交易人的出现。

“有个大活干不干?钱多,包活。”一个同样穿着黑色连帽卫衣,带着口罩的魁梧男人走到我旁边,低声问着。

哥谭帮派日日混战,指不定哪天睡醒老大就换了人,所以除了某些死忠和骨干,这些帮派最底层的混混是没有固定归属的。今天跟企鹅人干,明天在黑面具手底下讨生活。隔天还并肩作战的两个人,可能今天就要刀剑相向。只要有钱,去哪都行,所以哥谭的街头会出现很多这样招工的中介。

衣服,对上了,第一句暗号也对上了。

我没有过多表现出欣喜,还是谨慎地继续对暗号:“包活?不干,我最近想死。”

男人兴奋地向我走了几步,我隐隐能闻到一股颜料味,隔着口罩不太明显。没想到这位蝙蝠侠同好还是以为画手太太,果然人不可貌相。做你们的家人真幸福啊。

他说:“哥谭或许的确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。”

我说:“可这里还有蝙蝠侠。”

他说:“天王盖地虎。”

我说:“我住阿卡姆。”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