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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章 (1 / 3)

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,没犯过愁。

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,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,哪怕中间被吵醒,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,回去后,也能续上刚刚的觉。

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,受了什么委屈,要么当场报复回来,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,准备之后慢慢使坏,所以往被窝里一钻,就像只树懒,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,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。

倒头就睡。

他不认床,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,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,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。

宋琴文名字中有“琴”,却并不会琴,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,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,又腿脚天生不太好,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。

很用心,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,设计得雅致极了。

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,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,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,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,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。

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,只觉得是风流韵事。

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,此后,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,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,还都不是一个妈,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,都要竖一个大拇指。

夸他念旧情,专一。

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,不都没给名分嘛。

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,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,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,不给家族增添子嗣,像个什么话!

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,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,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,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,世间行人熙熙攘攘,宋家门前川流不息,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,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。

每日都有佣人打扫,屋里很干净,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,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,送来微风的柔和,由于人迹罕至,反而令人心里安宁。

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。

还搭着那个昂贵的,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。

暖和柔软,很舒服。

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。

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,阮榛翻了个身,睡得那叫一个舒坦。

这事很简单。

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,那身为长辈,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,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,像是什么话?

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,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,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。

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,再丢掉,正好。

也算是物尽其用。

而那只鞋子里,则藏了窃听器。

阮榛一早就发现了。

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,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。

没办法,阮榛记忆里,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,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,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,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。

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,问爷爷的情况。

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,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,就是无底洞……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,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,还照顾那只老狗呢。

握着话筒的手,微不可见地颤抖着。

阮榛别无选择。

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,这些是假的。

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,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,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,每日的住院费用,爷爷的昏迷不醒,全部都是假的。

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,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,给他禁锢,令其无从挣扎。

后来阮榛想过,要是假的也挺好。

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,还活着。

但那个时候,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,他又生了病,长久地咳嗽,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,整晚失眠,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。

“外面下雪,正好,给他带出去玩。”

宋夏雨声线憨厚:“还用带回来吗?”

“丢了吧。”

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:“对了,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?”

可这句问话,没有回答。

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,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。

不得自由。

……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,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。

他也没有声张,而是平静地洗澡,吃饭,认真地生活。

哦,还发了一次烧。

来得快,去得也快,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,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,可是铆足了劲儿。

很爽。

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,把窗户打开——

墨云翻滚,雨势瓢泼,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,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。

似天空在隐隐作怒。

阮榛取下了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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