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感觉你学什么都能做的很好,连做饭这种事都能学会。上次母亲节我给我妈煮面条,本来是想让她高兴高兴的,结果她吃完拉了一下午肚子…”
薄年从小就懒得出奇,懒得拔尖,但奈何老天爷追着喂饭吃,脑子聪明长的好看,任何新技能到他手里都能学的飞快。
除了打游戏一直很菜之外,就只剩下做饭做的像核武器了。
一碗面条差点把自己亲妈送进医院。
也正因如此,他现在才对周迟旭的厨艺感到惊叹和好奇。
原本正吃着饭的男人闻言一顿,他感受到了薄年语气里的情绪,回想起自己学做饭时的经历,一时之间有些心虚。
周迟旭此人,似乎在各个领域都具有绝对的天赋。
学生时期学习名列前茅,上大学完美地完成了学业,同时还能出道成为当红顶流。
到现在,歌手霸总两不误,在这个普通人还在社会中浮沉迷茫的时候,他已经牢牢地站在了金字塔尖之上。
就是这样一个浑身优点的人,却有一个将自己学了个半死的技能。
那便是——做饭。
兴许真的是被自己小时候所说的那句“我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”的flag给反噬了,周迟旭厨艺进阶的路途十分坎坷。
他炸过的厨房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气走了三四个师傅,才终于勉勉强强出了师,勉勉强强做出了一桌能入口的菜。
犹记得出师那天他做出的那一桌菜。
肉末茄子,蒜香鸡翅,水煮肉片,排骨海带汤。
生活中再简单不过的三菜一汤,也是周迟旭做过次数最多的三菜一汤。
此时此刻,这桌菜终于端到了那人面前。
薄年入口前的期待、入口后的忐忑、被认可后的欣喜…
只这须臾的功夫,百味杂陈。
往事重忆,回忆如走马观花。
可那些过往已然褪色,鲜明的只有现在。
男人敛去眸中情绪,只是回答道:“就那么学的,多练几次就自然而然会了,你要想学我也可以教你。”
“不了吧…”薄年头摇的像拨浪鼓,抱起汤碗喝了口鲜美的排骨海带汤,满意地眼睛都眯了起来,闻言小声嘟囔:“我实在没这个天赋,反正一个家里有一个会做饭的不就行了。”
一个家里,有一个会做饭的不就行了。
周迟旭闻言一征,英挺的眉毛微微扬起,盯着面前人快要埋到汤碗里的脸,几乎快要克制不住自己唇角的笑意。
“好啊。”
他说。
“以后家里,我来做饭就可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