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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章 (1 / 3)

灵堂里点着长明灯,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,是一种微苦的气息。

阮榛挺直后背,只觉得浑身发冷。

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。

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,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,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,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,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,冷得受不了,到最后,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,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。

到了早上,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,给窗帘挂回去。

那么多年过去了,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。

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。

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,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,神情疲惫,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。

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。

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。

太典了。

退一万步讲,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,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,哪怕是厨房也好,他就能直接操刀,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。

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。

都什么爱好?

阮榛步步后退,胳膊背在身后,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,上面穿了个小桃篮。

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,说娃娃,菩萨保佑你平安。

阮榛又想吐了。

可能是因为,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,以及随着他的动作,步步紧逼的少爷们。

怎么办?

该如何脱身——

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“丈夫”进行周旋,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。

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?

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,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,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,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,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。

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,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,一同坠落——

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,阮榛会松开手,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。

凭什么?

他要活下去。

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。

不要被堵在角落,被肆无忌惮地打量,被有如实质的目光,在身体上来回逡巡。

“我说大哥,”

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:“咱别在这耗时间,没劲透了!”

“怎么,”

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:“我觉得有趣极了。”

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:“瞧,我脸上的这巴掌印,还没下去呢!”

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,憨憨地笑着。

宋家的七个少爷,今日只出现了四个。

剩下的三个还没成年,老五摔断了腿无法到场,老六老七是双胞胎,正陪着母亲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,连葬礼都没现身。

不过虽然人数多,名字倒也还好记,面前这四位,分别是宋春风,宋夏雨,宋秋光,宋冬柏。

长相不一,渣得千篇一律。

可阮榛知道,这看似忠厚老实的二少爷宋夏雨,才是最阴险的一把刀子,在原书的剧情中,最后就是他把濒死的阮榛带走,垃圾一样地丢在冰天雪地里,扬长而去。

太冷了。

阮榛死死地扒着车门,不愿松手,而宋夏雨就一根根地掰开,表情稀松平常。

“这么美的手,可惜了。”

全是冻疮和伤痕。

他把脚踩了上去,反复地碾着阮榛的手指。

“既然这样,得再加点血,颜色才更漂亮。”

阮榛的手已经流不出血了,骨头变成了青紫色的冰碴,身体蜷缩,破碎的灵魂随着咳嗽,一点点地喷洒在洁白的雪上。

当时宋夏雨的神情,和现在毫无二致。

“挺好看的,”

他讨好似的碰了下宋春风的肩:“大哥脸上有点红,很漂亮。”

阮榛面无血色。

“呦,”宋春风继续道:“小妈这是怎么了,瞌睡了?守了一天一夜累坏了吧,要不我带你去休息一下?”

明明挨过嘴巴子,这会儿还一口一个“小妈”。

阮榛算是看出来了,这人是个变态。

越打越兴奋那种。

似乎有风掠过灵堂,长明灯上的烛火快速地跳了一下,随即平稳下来,发着幽幽的光。

阮榛快被逼到角落了,退无可退——

四个男人饿狼般的围着他,在宋春风的带领下,你一言我一语地冷嘲热讽。

太有趣了。

这个样子的阮榛。

明明长了这么一张美艳的脸,却不显风骚,因为表情呆呆懒懒的,动作也总是慢半拍似的迟钝,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起,就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。

想要捏扁揉搓。

宋春风的指尖都开始痒了。

刚才情绪激动给打自己嘴巴子的阮榛,太漂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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